存在于水和廢水中的膠體物質一般都具有負的表面電荷,膠體的尺寸約在0.01~1.0μm,顆粒間的吸引力大大小于同性電荷的相斥力,在穩定的條件下,由于布朗運動使顆粒處于懸浮狀態,為了除去水中的膠體顆粒,在水處理工藝中通常使用投加化學藥劑---混凝劑,使膠體顆粒脫穩并形成絮體,這一過程稱之為“混凝”;為促使“混凝”過程產生的細而密的絮體顆粒間的接觸碰撞凝聚成較大的絮體顆粒,這一過程稱之為“絮凝”。只有當膠體顆粒獲得完善的絮凝過程產生稠密的大顆粒絮體之后,才能在后序的沉淀池中藉重力被有效地除去。
絮凝作用有兩種形式:⑴微絮凝和⑵大絮凝。兩種絮凝的基本區別在于涉及的粒子尺寸。微絮凝的粒子范圍為0.001~1.0μm,其顆粒的絮凝是基于布朗運動或隨機熱運動而完成的;大絮凝系指大于1-2μm粒子的絮凝,則是通過誘發的速度梯度和粒子沉降速度差來完成。
為了強化絮凝過程,可投加絮凝劑,絮凝劑可為天然的或有機合成的聚合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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